跳至主要內容
:::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發文單位:
司法院
案次:
第 96 次大法官不受理案件
日期:
民國 46 年 05 月 03 日
46.05.03 第96次大法官會議不受理案件 乙、討論事項 一、陳象生申請書為請釋示現任公務員可否請願及請願法第五條所稱請願團體是否包 含一般機關抑單指入民團體而言等疑義案。 會台字第二六一號 審查報告第五五四號 決議:本件係私人聲請解釋公務員能否請願疑義核與大法官會議規則第四條之規定不 合不予解答。 二、林進益申請書為請釋示夫妻分別財產制登記手續應如何辦理案。 會台字第二六三號 審查報告第五五五號 決議:本件係私人聲請解釋法令疑義核與大法官會議規則第四條之規定不合不予解答 。 三、劉壞群申請書為請釋示刑法第六十七條疑義案。 會台字第二六二號 審查報告第五五六號 決議:本件係私人聲請解釋核與大法官會議規則第四條之規定不合不予解答。 四、江鄧順妹等申請書為請解釋請帖請客是否成立詐欺行為案。 會台字第二六五號 審查報告第五五八號 決議:本件係私人聲請解釋法律疑義核與大法官會議規則第四條之規定不合不予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