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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司法院
案次:
第 95 次大法官不受理案件
日期:
民國 46 年 04 月 08 日
46.04.08 第95次大法官會議不受理案件 乙、討論事項 一、鄭祺光申請書為國防部令與法牴觸疑義請解釋案。 會台字第二五七號 審查報告第五四九號 決議:本件係私人聲請解釋法令疑義核與大法官會議規則第四條之規定不合不予解答 。 二、台灣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呈請解釋示公司法疑義案。 會台字第二五八號 審查報告第五五二號 決議:本件係私人聲請解釋法令疑義核正大法官會議規則第四條之規定不合不予解答 。 三、劉河源申請書為對犯人名字編號及拍攝照片是否合法請釋案。 會台字第二六○號 審查報告第五五二號 決議:本件係私人聲請解釋核與大法官會議規則第四條之規定不合不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