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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司法院
案次:
第 92 次大法官不受理案件
日期:
民國 46 年 01 月 23 日
46.01.23 第92次大法官會議不受理案件 乙、討論事項 一、陳秋等申請書為現任國民大會代表可否參加競選台灣省臨時省議會議員請釋示案 。 會台字第二四九號 審查報告第五四○號 決議:本件係私人聲請解釋核與大法官會議規則第四條之規定不合不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