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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司法院
案次:
第 91 次大法官不受理案件
日期:
民國 46 年 01 月 09 日
46.01.09 第91次大法官會議不受理案件 乙、討論事項 一、府會週報社函為高雄地方法院裁定罰金超過票面金額,是否違背票據法第一三六 條規定,請解釋案。 會台字第二四四號 審查報告第五三七號 決議:本件係私人聲請解釋核與大法官會議規則第四條之規定不合,不予解答。 二、柯松篁申請書為解釋違章建築法令疑義案。 會台字第二四七號 審查報告第五三九號 決議:本件係私人聲請解釋法令疑義,核與大法官會議規則第四條之規定不合,不予 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