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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司法院
案次:
第 480 次大法官不受理案件
日期:
民國 62 年 10 月 19 日
62.10.19 第480次大法官會議不受理案件 乙、討論事項 一、黃明崧聲請書為利用筆名發行書刊是否構成偽造文書請釋示疑義案 會台字第九三五號 審查報告第一二一三號 決議:查人民聲請解釋須合於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本件核 與規定不符未便受理。 二、李萬春等聲請書為最高法院所為確定判決前後兩案矛盾聲請釋示救濟案 會台字第九三七號 審查報告第一二一四號 決議:查人民聲請解釋除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外不得為 之本件聲請核與上開規定不合未便受理。 三、黃江海聲請書請釋示最高法院所為終局判決適用之法律發生與憲法牴觸疑義案 會台字第九三八號 審查報告第一二一五號 決議:查人民聲請解釋須合於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始得為 之本件聲請未據指明最高法院之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發生何項牴觸憲法 之疑義核與上開規定不符未便受理。 散會:十一時三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