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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司法院
案次:
第 465 次大法官不受理案件
日期:
民國 62 年 03 月 23 日
62.03.23 第465次大法官會議不受理案件 乙、討論事項 一、張嘉妹聲請書為房屋位置圖平面圖暨違法判決等疑義案 會台字第九一六號 審查報告第一一八九號 決議:查人民聲請解釋除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外不得為 之本件聲請核與規定不符未便受理。 二、李生軍聲請書為對於選舉法規之疑義聲請解釋案 會台字第九一四號 審查報告第一一九一號 決議:按人民聲請解釋除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外不得為 之本件聲請核與上開規定不合未便受理。 散會:九時三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