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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司法院
案次:
第 424 次大法官不受理案件
日期:
民國 60 年 07 月 16 日
60.07.16 第424次大法官會議不受理案件 一、許清誥聲請書請解釋民法有關夫妻財產制度疑義案 會台字第七七一號 審查報告第一○四八號 決議:查人民聲請解釋除合於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外不得 為之本件聲請核與規定不符未便受理 二、沈明達聲請書為律師法第三十七條所稱之司法人員是否包括提存所書記官在內請 釋示案 會台字第七七二號 審查報告第一○五○號 決議:查聲請解釋除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外非私人所得 為之本件聲請核與規定不合未便受理。 散會:九時三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