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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司法院
案次:
第 415 次大法官不受理案件
日期:
民國 60 年 03 月 19 日
60.03.19 第415次大法官會議不受理案件 一、詹阿森聲請書為關於再審法律適用疑義請解釋案 會台字第七五八號 審查報告第一○四二號 決議:查人民聲請解釋除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外不得為 之本件聲請於法不合未便受理 二、洪合文聲請書為就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有發生雙重判決而聲請解釋法律與憲法 有牴觸之疑義案 會台字第七六○號 審查報告第一○三九號 決議:查人民聲請解釋除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外不得為之 本件聲請與上開規定不合未便受理 散會:九時三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