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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司法院
案次:
第 397 次大法官不受理案件
日期:
民國 59 年 07 月 10 日
59.07.10 第397次大法官會議不受理案件 一、蔡伯壎聲請書請解釋行政訴訟法第九條疑義案 會台字第七二八號 審查報告第一○○九號 決議:查人民聲請解釋除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所規定外不得為 之本件聲請核與規定不合未便受理 二、陳添丁聲請書為司法行政部適用法律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請解釋案 會台字第七二九號 審查報告第一○一一號 決議:本件聲請所稱司法行政部處分與法院之確定終局裁判有別核與司法院大法官會 議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不合未便受理。 散會:九時三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