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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司法院
案次:
第 386 次大法官不受理案件
日期:
民國 59 年 02 月 13 日
59.02.13 第386次大法官會議不受理案件 乙、討論事項 一、梅孟健聲請書為請解釋新都市平均地權條例第六十三條疑義案 會台字第七○九號 審查報告第九八八號 決議:查人民聲請解釋除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外不得為 之本件聲請核與上開規定不合未便受理 二、謝祥維聲請書為請賜予釋明法律疑義案 會台字第七一一號 審查報告第九九三號 決議:查聲請解釋除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外非私人所得 為之本件聲請於法不合未便受理 散會:九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