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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司法院
案次:
第 385 次大法官不受理案件
日期:
民國 59 年 01 月 23 日
59.01.23 第385次大法官會議不受理案件 一、范蘭遠聲請書為省單行法令如有牴觸中央法令時是否絕對有效請釋示審 會台字第七○五號 審查報告第九八七號 決議:查人民聲請解釋除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外不得為 之本件聲請核與上開規定不合未便受理 二、余金榮聲請書請求釋示有關都市計劃預定地保留征收法令疑義案 會台字第七○六號 審查報告第九八九號 決議:查人民聲請解釋除合於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外不得 為之本件聲請核與上開規定不符未便受理。 散會:九時三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