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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司法院
案次:
第 360 次大法官不受理案件
日期:
民國 58 年 01 月 22 日
58.01.22 第360次大法官會議不受理案件 一、陳元明聲請書請解釋刑事訴訟法第四三四條第二條第四一三條及違背法令之疑義 案 會台字第六六七號 審查報告第九四六號 決議:查聲請解釋法令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第七條僅限於中央或地方機關始得為之 本件聲請於法不合未便受理 二、鍾敏男聲請書為台灣省警察學校拒絕應試人入學顯涉違背憲法第十八條之嫌請解 釋案 會台字第六六九號 審查報告第九四九號 決議:查人民聲請解釋憲法須合於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之要 件始得為之本件聲請於法未合應不受理 散會:九時三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