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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司法院
案次:
第 339 次大法官不受理案件
日期:
民國 57 年 03 月 27 日
57.03.27 第339次大法官會議不受理案件 乙、討論事項 一、廖澄秋聲請書為請解釋民法第一一七四條第一項第二項疑義案 會台字第六二九號 審查報告第九○八號 決議:查聲請解釋除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外非私人所得 為之本件聲請核與規定不合未便受理 二、歐金波聲請書為請解釋工人工資優先受償疑義案 會台字第六三○號 審查報告第九一四號 決議:查本件聲請核與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七條之規定均有 未合應不受理 散會:十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