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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司法院
案次:
第 268 次大法官不受理案件
日期:
民國 54 年 05 月 19 日
54.05.19 第268次大法官會議不受理案件 一、行政法院呈為適用法律疑義請解釋案。 會台字第五八六號 審查報告第八七五號 主席宣告:贊成審查會通過本案未便受理對查報告者請舉手。 表決結果:在場大法官十四人以舉手方式贊成者有捐大法官伯岳會大法官繁康黃大法 官演渥王大法官昌華史大法官延辟史大法官尚寬除大法官步垣洪大法官應 灶黃大法官正銘黃大法官亮等十人(通過) 主席宣告:不贊成審查會通過本案未便受理之審查報告者請舉手。 表決結果:在場火法官十四人以舉手方式不贊成者有景大法官佐綱諸葛大法官魯林大 法官紀東等三人(少數) 決議:本件核與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第七條但書之規定不合且非對本院解釋發生疑義 申請再為解釋未便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