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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司法院
案次:
第 240 次大法官不受理案件
日期:
民國 53 年 04 月 22 日
53.04.22 第240次大法官會議不受理案件 一、葉文忠申請書,為請解釋未成年女子,可否由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與成年男子結婚 案。 會台字第四九四號 審查報告第七八○號 決議:「查私人聲請解釋法令,核與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第七條僅中央或地方機關, 得聲請統一解釋之規定不合,應不予解釋。」 二、張泰源申請書,為請解釋租戶將房屋轉租他人用,致無法執行遷讓案。 會台字第四九二號 審查報告第七八七號 決議:「查請人聲請解釋法令,核與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第七條僅中央或地方機關得 聲請統一解釋之規定不簽,應不予解答」。 散會:十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