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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司法院
案次:
第 219 次大法官不受理案件
日期:
民國 52 年 06 月 19 日
52.06.19 第219次大法官會議不受理案件 乙、討論事項 (一)台灣伸鐵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書,為法求解釋損害賠償疑義案。 會台字第四四八號 審查報告第七四三號 決議:查聲請解釋除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外非私人站得為 之本件聲請於法不合未便解釋。 (二)高德碩申請書為請解釋法令疑義案 會台字第四六○號 審查報告第七四五號 決議:查聲請解釋除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詮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外非私人所得為 之本件聲請於法不合未便受理。 散會:十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