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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司法院
案次:
第 195 次大法官不受理案件
日期:
民國 51 年 07 月 11 日
57.07.11 第195次大法官會議不受理案件 乙、討論事項 一、劉維章申請書請解釋兵役法第九條第三款後半段疑義案。 會台字第四二二號 審查報告第七一四號 決議:查聲請解釋除依司法院大法官會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外非私人所得為 之本件聲請於法不合未便解釋。 二、林昇初申請書請解釋公營事業機關職員侵佔權利金經判刑期滿再任公務員是否受 公務員任用法限制案。 會台字第四八七號 審查報告第七六五號 決議:查聲請解釋除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外非私人所得 為之本件聲請於法不合未便受理。 散會:十時三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