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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司法院
案次:
第 139 次大法官不受理案件
日期:
民國 49 年 02 月 24 日
49.02.24 第139次大法官會議不受理案件 乙、討論事項 一、陳寶珪申請書請解釋土地法疑義案 會台字第三六四號 審查報告第六五七號 決議:查聲請解釋除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外非私人所得 為之本件聲請於法不合未便解釋。 二、許蹺嶢申請書請解釋法律適用疑義案 會台字第三六五號 審查報告第六五八號 決議:查聲請解釋除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外非私人所得 為之本件聲請於法不合未便解釋。 散會:十時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