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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司法院
案次:
第 124 次大法官不受理案件
日期:
民國 48 年 07 月 08 日
48.07.08 第124次大法官會議不受理案件 乙、討論事項 一、詹元才申請書為與廖張西因耕地租約發生爭執臚列法律上疑義數點請解釋案 會台字第三五九號 審查報告第六四九號 決議:按聲請解釋除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外非私人所得 為之本件聲請於法不合未便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