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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6.21 第103次大法官會議不受理案件
乙、討論事項
一、李德人申請書為請解釋陸海空軍刑法第六十六條第二款疑義案。
會台字第二七一號
審查報告第五六一號
決議:本件係私人聲請解釋法律疑義核與大法官會議規則第四條之規定不合不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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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吳張炎申請書為請解釋第三順序之人因繼承開始前以婚姻表失國籍是否即喪失繼
承權案。
會台字第二七四號
審查報告第五六四號
決議:本件係私人聲請解釋核與大法官會議規則第四條之規定不合不予解答。
三、陳長金申請書為請解釋土地法第一零四條規定疑義案。
會台字第二七五號
審查報告第五六五號
決議:本件係私人聲請解釋法律疑義核與大法官會議規則第四條之規定不合不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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